南昌师范大学西区建设项目
(11#12#宿舍楼、14#食育楼)水稳材料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招标方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昌北校区南昌师范大学西区建设项目(11#12#宿舍楼、14#食育楼)【水稳材料采购】。本项目含11#、12#两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5602.07㎡)和1栋食育楼(建筑面积5799.85㎡);12#主楼高度为47.1米,地上13层的框架结构体系;另还包括栋临时材料用房(建筑面积373.8㎡),建筑高度6.9米;本项目不含地下室。
二、招标方
1、单位名称: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千亿建筑产业园海力大厦(河洲路398号);
3、联系人:周丽;
4、联系电话:13657082447。
5、邮箱号:122316572@qq.com。
三、投标方的资格
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近两年合同业绩等资料。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给招标方审看。
四、招标范围及费用内容
1、招标范围:南昌师范大学西区建设项目(11#12#宿舍楼、14#食育楼)水稳材料采购。
2、进场时间: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3、投标方在提交标书前,对本项目的有关采购需求、技术说明、质量检验要求、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情况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合同条款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管理、利润、税金、金沙足球现金网的售后服务和风险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计算了全部费用,如有错漏概由投标方负责。
4、计量方式:为确保进场数量的准确,按招标方项目实际进场过磅验收合格数量作为结算量,该结算量以双方签字确认量作为结算依据。
5、验收方法:材料到场,招标方对投标方到货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材料随车质检报告等逐项检查,经招标方对材料初验合格后进行过磅验收。如材料验收不合格,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其装、卸货和运输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投标方式:详见附件一《南昌师范大学西区建设项目 (11#12#宿舍楼、14#食育楼)水稳材料报价清单》。
7、付款形式:招标方可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支付应付货款,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采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8、付款方式:双方于每月的20号对上月21号至当月20号期间所供材料进行对账,招标方按每两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如:1月、2月所供货物并完成对账,招标方于3月31日前付款)。中标方必须提供与合同清单、送货单、对账单材料明细及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方,招标方于第二个月对账后次月月底(30日/31日)之前,支付上两个月供货验收合格且办理对账金额的【70%】,以此类推,余款不累计;剩余货款在项目供货完成后全部付清。
以上付款方式为招标方拟定付款方式,投标单位结合自身企业经营状况做响应或另报付款方式,招标方择优选择。
9、报价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10、本项目确定水稳材料供货方1家。
五、质量及技术要求
1、投标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材料国家、行业及投标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招标方另有要求的应注明。
2、招标方有权对材料质量、性能等进行检查,如不符合相应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方货到后招标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招标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以次充好的),招标方退回投标方或投标方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方自担。
4、如因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事故所有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5、水稳材料中使用水泥必须为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但禁止使用早强型水泥,水泥品牌限定为海螺牌、洋房牌、南方牌、万年青牌或同等档次品牌。检测不合格每次中标方承担3000-5000元违约金,将在进度款中扣除。
6、招标方如发现投标方所供材料的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材料后七日内向投标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材料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异议后,应在两日内按照招标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材料,因此发生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六、投标须知
1、各投标方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和供应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它必备资质和业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上述条件和资料齐全的方可获得参加投标的资格。报价材料其技术要求及金沙足球现金网的售后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规范/标准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如有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2、投标方中标后应对水稳材料供应进行严格管理,严格履行与招标方签订的采购/租赁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签订的采购/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投标方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则招标方有权临时调换或更换投标方,造成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4、中标方应严格履行中标价格,如不能严格履约或出现恶意短缺、以次充好的行为将给予所涉材料加倍罚款处理,直至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5、投标方必须准时参加按规定招标的日程安排活动。投标方自行勘察现场,熟悉施工现场位置和周围环境,运输过程中,要遵守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负责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协调沟通,保障车辆在工程所在区域顺利通行至施工现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免予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6、投标方熟悉报价文件有关文件事宜,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出费用补偿等。
七、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详见附件一)
2、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材料配比资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近两年同行业合同业绩。
八、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环境,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投诉电话:19100210066
举报投诉微信:19100210066
举报投诉邮箱:
受理部门: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受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千亿建筑产业园(河州路398号)海力大厦12层
我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九、投标流程
1、投标答疑(不含报价表):投标方若有疑问,须于【2023年7月3日15: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投标问题(含word版文件)发送至电子信箱【122316572@qq.com】,投标方认为需要当面沟通的可在【2023年7月3日15:00前】至招标方办公处(南昌县河州路千亿产业园海力大厦12层)进行当面沟通。【2023年7月3日17:00前】将所有投标方提出的疑问书面汇总为答疑文件发送至各投标方。
2、正式投标:投标方须在【2023年7月4日16:00前】将整个投标文件交至南昌县河州路千亿产业园海力大厦12层,收件人:周小姐,电话:13657082447。
3、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方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所有封袋的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方公章。
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采管理中心招采三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