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压缩审批时间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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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六多合一”(即多规合一、多系统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集成审批模式,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本次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方案》要求全省统一审批流程,对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开展“四联合”(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勘验、联合验收)改革、推行区域评估和联合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后补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做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按照改革进度要求,今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各设区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至年底,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广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确保2020年底与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统一。
来源:新华网